崗位職責:
1、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公司內控管理體系,監督指導各部門內控工作,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
2、 協助部門領導完善公司內部審計相關工作、實施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3、負責完成公司年度內控自我評價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編制內控評價工作底稿、匯總相關內部控制缺陷等;
4、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發展需求,配合相關部門全面開展公司內部各審計相關項目,包含但不限于財務收支和內控審計;
5、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提出改進意見;
6、對公司管理制度、內部流程和風險控制開展評價識別運營風險 。
任職要求:
1、碩士學歷以上,從事內部審計、財務等工作 3 年以上;
2、熟悉國家會計準則、審計準則,熟悉國家審計相關法規、程序和方法,對內外部控制有較強的平衡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職業預見能力和敏感性,審計過程中能發現隱藏或潛在問題,具有高度的抗壓能力及職業操守;
4、具有國有企業或審計局、審計廳、審計署等機關層面內審工作經驗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