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項目部采礦管理辦法,指導監督區隊做好采礦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周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包括月度材料計劃)的編制工作;
3、負責采、掘、充、探在時間上、空間上的銜接與平衡工作,定期報告各區域、各環節存在的矛盾,提出解決措施;
4、負責健全和優化采空區運輸、通風、干式充填和膏體充填的排水系統;
5、采準工程設計、采場單體設計及相應的設計修改、設計變更及圖紙打印工作;
6、負責設計技術交底和辦公室、現場的掛圖工作;
7、編制采礦方面的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并指導監督區隊開展工作;
8、預測施工中可能發生的技術質量問題,及時掌握施工中發生的技術質量事故的材料,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
9、及時了解和解決日常生產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匯報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10、參加現場臨時簽證及每月采礦工程的驗收工作;
11、深入現場進行計劃檢查、工藝檢查、技術指導和交流,負責采區現場技術臺帳的填寫工作;
12、各項目部現場檢查;
13、制定或協助部門制定爆破工程項目的施工計劃方案,對爆破工程項目進行現場施工和技術指導;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施情況。
任職要求:
1、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有礦山或爆破項目3年以上施工、管理經驗。
3、須持有中級爆破工程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