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根據陽光保險集團年度審計計劃,執行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投資板塊、風險管理板塊審計工作,提出整改建議,并跟進整改進度。
1、對集團及各保險子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香港子公司投資業務以及非保險子公司進行審計,涉及資產管理產品、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金融產品、衍生品、境外投資、估值核算、高管經濟責任等方面的審計工作;
2、對集團及各保險子公司風險管理板塊進行監督檢查,涉及集團并表風險管理、償付能力風險管理體系、資產負債管理體系等方面的審計工作;
3、識別投資板塊重點業務風險場景,探索研究數字化審計實施路徑,搭建數據監控模型,定期維護輸出風險事項,跟進風險處理進度;
4、參與監管制度收集及研究、程序修訂、風險研究、整改追蹤等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金融、保險、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具備扎實的財務知識功底,具備英語讀寫能力,取得中級會計師、CPA、CFA、證券從業、基金從業、期貨從業、香港證券從業(4號牌、9號牌相關)等相關證書優先;
2、熟悉各類投資品種業務特點,了解內地及香港地區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監管規則,具備保險資管、銀行、公募基金、信托、券商等公司內部審計、投資業務運營、投后管理、估值核算、內控合規管理經驗優先;
3、熟悉會計準則及財稅法規,能夠通過公司財務報表分析發現問題,熟悉新金融工具準則(IFRS9)、新保險會計合同準則(IFRS17)等準則并具備執行相關科目審計經驗優先,具備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金融行業審計、金融產品估值核算審計、保險公司財務報表審計經驗優先;
4、熟悉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資產負債管理相關監管規則,熟悉負債端保險產品、資產端投資品種基本特點,理解資產負債匹配原理,具備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風險管理或精算咨詢等經驗優先;
5、具備數據分析能力,能夠通過數據分析并探索數據模型發現問題及風險,有投資風險建模并發現問題的經驗優先;
6、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文字表達及報告撰寫能力,能用文字清晰準確表達觀點并與被稽核對象積極溝通達成一致,有獨立審計項目并發現問題的經驗優先;
7、具備職責描述中提及的一項或多項內容的直接工作或審計工作經驗,對投資審計工作充滿熱情,強烈的學習研究意識為先,積極主動探索新業務新風險,具備強力執行、細致認真、敏銳洞察問題、責任心強等特質,能夠接受外地出差工作安排,具備較強的抗壓能力。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年終獎、試用期全額、工作居住證、周末雙休、帶薪年假、公司特色假、補充醫療保險、節日福利、父母贍養津貼、賀壽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