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調解和解類工作;(此工作并非電話銷售)
2、結合律所的工作流程,與對方當事人進行電話、短信等多方式溝通;
3、通過電話、約談、律師函等方式達成調解意向;
4、書寫訴狀、證據材料的整理等工作
5、律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任職要求:
1、接受應屆畢業生或無相關經驗者;
2、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善于與不同人群溝通;
3、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質,承壓能力強;
4.、有電話銷售和客服經驗者優先;
5、工作細致、認真、嚴謹,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
三、崗位待遇:
1、提供同行業領域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廣闊的發展平臺和晉升空間;
2、提供專業系統的職業培訓,提供內部培訓機會,為每位員工建造舒適、舒心、安靜、無壓力的辦公氛圍;
3、律所實行雙休休息制,為員工購買五險一金;
4、享受國家的法定節假日。
職位福利:績效獎金、五險一金、通訊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