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防護保證體系、機械安全保證體系。
2、糾正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和不安全狀態。
3、肩負管理和檢查監督兩個職能,宣傳和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和規定,協助領導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生產中規定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和保管。
5、按職權范圍和標準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指揮人員進行處罰。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能接受全國派遣;
2.同崗位安全管理5年以上;
3.有電子、食藥等潔凈行業安全管理經驗優先;
4.持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優先;
5.45歲以下
6.身體健康無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