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監督公司應急管理體系執行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優化建議,推動優化項目落實;
2、定期組織各部門相關人員進行應急管理培訓、教育;
3、修訂、更新公司(綜合、專項、現場處置)應急預案,制定年度演練計劃并開展實施;
4、應急物資、微型消防站配置管理,物資配置發放標準的制定與推行;
5、公司專兼職應急隊伍管理,提高應急隊伍作戰能力。
任職要求:
1、25歲-45歲,安全、化工、消防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掌握國家及地方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3、2年及以上大中型化工企業安全工作經歷,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管理專業知識;
4、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以上消防設施操作員者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