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負責主汽輪機系統的調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以下內容
1.負責現場調試規程、調試報告等調試文件的編制工作;
2.負責主汽輪機系統的接產移交工作;
3.負責現場調試工作危險辨識及編制風險預案及應對措施;
4.負責現場調試工作的技術指導與協調;
5.負責系統缺陷管理和消缺推進;
任職條件:
1、 工程相關專業專科或以上學歷;
2、 5年以上核電廠、火電廠汽輪機發電機本體及輔助系統的調試工作經驗;
3、 具備一定核電廠一回路系統、設備的操作技能和控制等基本原理知識儲備;
4、 人員穩定可靠、遵紀守則、責任心強,能夠在完整調試周期內不間斷完成所承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