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2、組織開展屬地危險因素辨識分析;監督安全措施落實。
3、組織開展屬地安全管理教育培訓;提升員工安全管理意識和技能。
4、開展生產作業現場監督檢查,糾正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提出整改意見,監督整改落實。
5、監督檢查屬地的安全設備設施、防護裝置、警示標識;做好相關安全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檢測。
6、參與事故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開展事故預案演練;分析總結演練存在的問題。
7、負責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等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8、領導安排和交待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本科以上學歷,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危化品)優先考慮。
2、一年以上精細化工或醫藥化工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驗,參與過100人以上精細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工作。
3、具備豐富的危化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流程。
4、精通MI運行流程,熟練掌握JHA和HAZOP等分析工具。
5、具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勤奮敬業,勇于擔當,顧全大局,有團隊協作精神。
6、良好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能承受工作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