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責
1、門崗管理
l 嚴格管控人員、車輛進出,執行登記、查驗制度(如身份證、工作證、車輛通行證等)。
l 禁止無關人員(如推銷、閑雜人員)進入園區。
l 對可疑物品或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2、巡邏防控
l 定時對園區重點區域(如辦公區、倉庫、停車場、設備房等)進行巡邏,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
l 檢查消防設施、監控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3、應急響應
l 處理突發事件(如火災、盜竊、糾紛等),第一時間上報并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l 協助相關部門疏導交通、維持秩序。
4、監控值守
24小時輪班監控園區實時動態,發現異常立即核實并記錄。
5、服務支持
協助企業員工解決臨時需求(如鑰匙遺失、緊急求助等)。
二、任職要求
1.硬性條件
l 年齡:通常為50-60歲,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
l 無犯罪記錄,需提供公安機關開具的無犯罪證明。
l 持有保安員資格證(部分地區要求)。
2、素質要求
l 責任心強,具備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警惕性。
l 溝通能力良好,能妥善處理沖突或糾紛。
l 服從管理,遵守園區規章制度和保密要求。
l 能適應輪班制(包括夜班)工作。
3、優先條件
l 退伍軍人、有安保工作經驗者優先。
l 掌握基礎消防知識或急救技能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