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起草、修訂、審查公司對外簽訂的日常經營性合同文本;
2、參與處理公司各類糾紛、仲裁、訴訟等案件;
3、對公司對外投資業務交易邏輯、細節落實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見與建議;
4、法條、案例檢索,制定、完善風險管理業務操作流程和各類文件審查、使用指引;
5、協助私募基金業務法律體系的建設和落實。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金融相關專業,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優秀的26屆畢業生優先;
2、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監管政策;
3、對金融業務、投資投行、基金業務有濃厚興趣,善于學習、研究;4、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執行力、學習能力,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實習期為2025年6月至2026年2月(可延長),每周至少可在崗工作3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