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內容:
1.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含離任審計)、專項審計(如工程管理、招標采購、成本管控等)形成審計報告匯報領導,并提出整改建議。
2.對公司經營活動、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進行審查評價,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
3.配合上級單位開展跨區聯合審計工作,撰寫相關報告。
4.參與審計規章制度、審計方案的制定。
任職要求:
1.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審計、工程造價、法律或經濟管理相關專業。
2. 3年以上行業同崗位工作經驗,熟悉財稅法規和審計標準。
3. 謹慎、細致、嚴謹,具備較強的溝通和團隊協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