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科主任和主管藥師的指導下,負責藥品的預算、請領、分發、保管、登記、統計和處方調劑等工作;
2、 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麻醉與精神等藥品的質量管理,保證藥品的質量;
3、 嚴格審查處方,在核實的診療科目范圍內,憑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的處方調配藥品;調配處方應嚴格按照“四查十對”規定的程序進行;發現問題及時與醫師聯系,避免差錯事故發生,保證合理用藥;
4、 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使用;
5、 根據庫存情況和臨床需要,擬定藥品進貨計劃,請領的藥品及時驗收入庫,建立藥品臺賬,做到賬物相符;
6、 做好窗口的藥物咨詢工作,態度認真和藹、特殊問題做好記錄并簽字;
7、 不定期主動深入科室,征求意見,不斷改進藥品的供應工作,檢查科室備藥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向上級匯報;
8、 定期開展處方點評及病例點評工作,嚴格抗菌藥物的臨床使用的監督管理;注意收集各科室所用的藥品不良反應的信息,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保持藥房環境整潔、衛生、有序,每天上下班時做一次清潔, 實行交接班制度,將當天未盡事宜記錄在交接班本上,以備接班人知曉并完成遺留工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