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負責項目工程進場前人力財力的組織工作和入場后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主持項目現場工作。負責完成公司經理授權處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將工程現狀上報公司,并執行公司的指令。
2、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給工程項目的各項考核指標,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的實現,認真履行施工合同。
3、參加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工程預結算的會審,堅持項目過程精品,動態管理,標價分離,嚴格獎罰。
4、負責主持編制和組織實施施工合同內容的施工進度計劃,按時向公司報送工程實物完成量,按時向業主收取工程進度款。
5、嚴格按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工作和質量方針要求實現工程質量目標,負責組織對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技術、質量、安全、成本等相關工作實施情況的考核。
6、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業主、監理、分包單位的協調工作。
任職要求:
一、資質與證書
?專業資質?:持有市政/水利一建證書,副高/正高級職稱;
?安全證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安全生產法規,項目經理需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取得相應的安全證書,以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二、經驗與業績
?管理經驗?:需具備豐富的工程項目管理經驗,能夠熟練掌握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包括進度控制、質量管理、成本控制等。
?業績要求?:具備類似項目的成功業績,以證明其具備完成該項目的實力和經驗。
三、知識與能力
?專業知識?:具備扎實的工程專業知識,能夠理解和處理工程中的技術問題,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管理能力?:包括團隊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決策能力等。能夠帶領團隊高效地完成項目任務,同時與各方有效溝通,協調解決項目中的問題。
法律法規意識:熟悉并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確保項目的合法合規性。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了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項目經理作為施工單位的代表,需對此有深刻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