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起草巡察工作計劃、總結、文件制度;
2.負責公文處理及巡察材料收集歸檔;
3.負責巡察工作的考核評價等;
4.負責起草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報告、巡察反饋意見等;
5.負責巡察計劃的組織實施;
6.負責對巡察發現問題進行梳理分析;
7.負責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評估;
8.負責巡察工作人才庫的更新完善;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任職資格
1.中共黨員;
2.年齡40周歲及以下;
3.集團外部人員應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集團內部人員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學習能力突出,具有較強的理解能力和領悟能力;
4.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綜合能力、組織推動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監督檢查能力,具有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精神;
5.具有5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6.具有巡視、巡察工作經歷者優先;
7.集團內部人員報名上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集團認為應具備的其他資格條件;
8.條件特別優秀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綜合研判,可適當放寬資格條件。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素質好,衷心擁護“兩個確立”、忠誠踐行“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專業能力、工作經歷,注重團結協作,善于組織協調,能夠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四)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自信,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勇于變革、開拓進取;
(五)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廉潔從業,無不良記錄,與原單位不存在經濟或其他糾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存在應實行任職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考察、公示和辦理錄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集團通過專業招聘網站、集團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方式
1.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6月27日17:00時,逾期不予受理(按網絡簡歷投遞時間)。
2.報名方式
(1)通過智聯招聘網,搜索中煤礦山建設集團投遞簡歷。
(2)每人限報1個崗位,請勿多渠道重復投遞。畢業證書掃描件、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資格證書掃描件以及其他所需材料請上傳附件。
(三)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條件,由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低于1:3比例的,視情況延長報名時間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經領導小組組長審核同意后,確定考核的人員名單,并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
考核前將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查,應聘人員需如實提供崗位報考材料。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考核資格。
(四)考核
1.每個崗位參加考核人數不少于3人。
2.考核方式根據崗位招聘實施方案確定。
3.考核時間及地點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
4.考核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集團紀委全程參與監督。
(五)確定人選
領導小組按應聘人員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擬錄用人選,確定擬錄用人選的優先順序。
(六)考察與體檢
由領導小組組織對擬錄用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擬錄用人選的健康狀況、有無影響任職的違紀違法行為、所提供報名材料中有無虛假材料、有無與原單位簽訂保密協議或離職賠償、與原單位是否解除勞動關系等事宜。如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原因放棄等擬錄用人員不能錄用的,按擬錄用人員的優先順序確定遞補錄用人選。
由錄用人員依據集團勞動用工管理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方可錄用。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七)公示
經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錄用人選后,在集團內部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八)聘用
1.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發放錄用通知書,依據《勞動合同法》及集團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2.集團外部人員錄用后,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3.集團內部人員錄用后,崗位試用期1年,經考核勝任者繼續在本崗位工作;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原任崗位職級由原單位安排工作。
(九)其他事宜
1.應聘者須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若在資格審查、背調等任一環節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2.集團公司有權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調增、調減、取消或終止崗位的招聘工作,無需提前說明。
3.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參考教材和培訓機構,筆試、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4.本次招聘信息、各環節通知發布均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