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搭建公司審計和法務管理體系,持續推進公司及各中心、大區管理醫院有規可依、有規必依,并依法、依據追蹤重大失職失責行為。
2、搭建審計法務部,細化并督導部門人員的職責分工;優化本部門的人才梯隊,持續強化審計法務的監管和服務能力;指導員工并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
3、引導本部門的工作人員踐行公司文化理念,及時處理違反公司核心價值觀的下級員工。
4、審計核查財務信息,確保財務報表、數據和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5、審查企業各項制度的落實和責任結果達成情況,促進制度的完善及各中心、部門、大區、醫院職責的落實。
6、審查收購的醫院是否按協議履行責任,確保公司的合法權益。
7、審查中高層在職期間的貢獻及所負責領域的實際進展,
為后續接替人員的工作基礎給出合理的評估。
8、監督公司、大區、醫院的經營活動的合理性,對違紀情況作出處理建議,供公司領導決策。
9、提供法律咨詢與風險評估,制定合規性策略,審查文件和協議,確保合法經營和合法決策。
10、建立和完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管理內外部法律風險。
11、起草、審核合同文本及法律文件,供業務部門參考使用。
12、代表公司參與涉訴事務的協商、調解、訴訟及仲裁活動,公司、大區、醫院提供法律服務。
13、其他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財務管理、會計、法學等專業。
2、10 年以上工作經驗,5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3、掌握審計學、全面風險管理、勞動法、公司法、經濟法、合同法、證券法等知識。風險意識強,擅長識別長期風險和洞察管理漏洞,不逃避沖突,善于跨專業合作。
4、明確目標、有效溝通、激勵團隊、合理分配任務、監控進度、培養人才、解決沖突和持續改進。
5、具有使命感、踐行文化、持續學習、正直誠信、勇于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