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根據活動要求,進行燈光設備安裝、調試,保證燈具安裝、布線、燈具距可燃物距離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在活動彩排前30分鐘,將所需燈光設備安裝調試。
2. 定期對燈光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證活動順利進行。
3、活動后清點外借設備,檢查設備有無損壞情況。
4、監督演出單位燈具使用情況,每通道及總容量均不得超出講堂規定用電負荷。
5、配合主辦方完成消電檢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監督整改。
6、做好燈光崗位工作的記錄及交接工作和重大活動的燈光備份工作。
7、完成電影放映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要求:
1、具備燈光相關工作經驗或相關專業畢業,熱愛燈光操作工作。
2、踏實肯干,勤奮好學,具備較好責任心和團隊協作意識,能接受彈性的工作節奏。
學習培養
1、應屆生經招聘考核,錄取實習生1名,實習6個月并簽訂培養協議,實習期間講堂提供技術培訓和崗位實踐,實習期滿,考核合格正式錄用。
2、具備燈光操作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舞臺工作流程優先錄用。
3、正式錄用為勞動合同制員工,不屬于事業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