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承辦律所承接的金融機構不良債權處置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債務重組、資產包收購、債權轉讓、破產清算、訴訟執行等。
2、獨立開發銀行、AMC等金融機構客戶,拓展不良債權收購、處置及投資類業務,挖掘企業客戶債務重組需求,提供“法律+商業”綜合解決方案。
3、制定債權處置方案,主導法律盡職調查、債權確權、財產線索追蹤及執行回款。
4、把控案件法律風險,出具法律意見書、代理訴訟/仲裁案件,協調與法院、AMC(資產管理公司)、投資機構等合作方關系。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40歲以內,持有中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5年以上律師執業經驗,3年以上金融不良債權領域專職經驗。
2、主導過金融機構委托資產包處置、企業債務重組、債權收購等項目,具備大型訴訟/執行案件實戰經驗,能夠突破區域性執行障礙。
3、敏銳的洞察力、出色業務拓展能力,溝通、協調及談判能力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不良執業記錄,無違反律師執業規范處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