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分管廠房及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操作、巡檢,保證公共設施的正常。
2. 建立并維護設施設備檔案/資料、五金耗材臺帳/管理。
3. 建立計量器具、校驗儀器臺帳,開展校驗工作及臺帳管理。
4. 參與設施設備的預防性維護、維修工作。
5. 制訂公用系統/設備等驗證計劃,并按計劃的實施或協調各部門進行驗證活動。
6. 負責起草公用系統/設備驗證方案和報告,確保內容的合理性、合規性。
7. 學習藥品法規相關知識,負責驗證人員的培訓。
8. 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職位要求:
1. 具有機電類、制藥工程類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有制藥、電子制造行業公用系統運維經驗者優先。
2. 熟練使用電腦辦公軟件。
3. 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抗壓能力;嚴謹細致、誠實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