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為各類公務活動提供用車服務。
二、任職要求
1、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2、必須持有準駕類型C1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身份證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證件;
3、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無交通違法紀滿分記錄,無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
4、五官端正,語言表達能力較好,反應敏捷;
5、政治品質高,思想道德素質好,愛崗敬業;
6、較熟悉省內道路,熟練撐握駕駛技術和交通法規,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駕駛車資格;
7、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身體狀況符合就業要求;
8、經錄用的駕駛員試用期為三個月;
9、在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三年以上及退伍軍人,各方面表現優秀的駕駛員,優先錄用。
三、福利待遇
工資待遇2500-3000元/月。含基本工資、績效、出車補助及社會保險等。
職位福利:保險、出車補助、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