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北京師范大學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公司依托北京師范大學優質教育資源及雄厚的教學、科研及人才優勢,堅持教育科技融合發展,通過舉辦實業傳播推廣先進教育理念。公司作為學校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臺,負責對其所出資企業行使出資人職責,緊密圍繞學校未來發展的核心定位,秉承服務高校、面向市場的原則,通過國有資本運營,促進學校產業戰略布局的不斷優化。全資設立出版集團、教育集團、科技集團、國土空間研究院四個下屬集團公司和子公司。
科技集團(全稱“北京師大合創科技平臺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是北京師范大學統一、規范、高效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孵化和產業化運營平臺,圍繞“新教育、新醫藥、新能源、新環保、新材料、新裝備、新文創”的七新領域創新發展,推動教育科技產業集群壯大發展;扶持N個科技創新專精特新企業創新發展;強化多元化的科教服務保障支撐能力。科技集團致力于成為教育科技融合創新和協同發展的引領者,打造世界一流大學的一流教育、科技、文化產業平臺。
一、招聘崗位及工作地點
崗位1:科技集團副總裁(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工作)1名;
崗位2:科技集團副總裁(負責內部運營管理工作)1名;
主要工作地點:北京。
二、報名條件
(一)任職條件
崗位1:科技集團副總裁(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五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有企業負責人任職經歷或同等規模企業全面主持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3.熟悉高校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及科技成果轉化合規流程,具有敏銳的行業趨勢洞察與商業分析判斷能力,具備協同運作與資源整合能力,擅長統籌內外部事務協同運作。
4.年齡不超過50周歲。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崗位2:科技集團副總裁(負責內部運營管理工作)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五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有企業負責人任職經歷者優先。
3.熟悉國家科技創新政策與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具備財務分析、法律合規等領域專業知識,擅長企業運營全模塊管理,構建跨部門協同機制,驅動組織效能持續提升。
4.年齡不超過50周歲。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二)崗位職責
崗位1:科技集團副總裁(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1.負責制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戰略規劃與年度實施計劃,設計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校企合作模式及合規流程,確保轉化路徑符合高校國有資產管理規定。
2.深化政產學研政策協同,對接科技主管部門(中關村/科委等),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要求;協調政府科技項目申報、資質認定與專項資金申請工作。維護與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合作關系,整合各方資源,搭建產學研合作平臺,促進科技成果供需對接與合作轉化。
3.配合學校推動國家大學科技園的建設,加強技術經理人、園區運營等服務團隊建設。
4.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全周期管理,包括成果篩選評估、知識產權運營及孵化平臺建設,對接校內科研團隊等。
5.負責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全流程管理,確保項目順利推進并達成預期目標,定期跟蹤分析項目進展,及時解決問題與風險。
6.負責開展一系列創新創業服務活動。加強科技成果、科研能力資源挖掘,緊密跟進行業需求,開展技術供需對接、概念驗證等活動,探索推進校企科技創新與產業孵化合作落地。
崗位2:科技集團副總裁(負責內部運營管理工作)
1.負責集團生產運營管理工作,擬定并執行戰略規劃及年度經營計劃,優化資源配置與管控機制,引領集團達成業務增長與創新目標。
2.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等相關工作,保障資產安全及保值增值,嚴守國資監管底線,防范經營風險。
3.統籌企業管理各環節,包括組織架構優化、流程再造與績效管理體系建設,建立敏捷化、數字化的集團管控模式,提升跨部門協同效率。
4.全面管理人力資源,涵蓋人才招募、培養及激勵機制制定;分管法律事務,搭建風險防控體系;負責信息化建設,推動數字化轉型;統領行政工作,營造高效有序的辦公環境,塑造積極的企業文化,提升集團整體競爭力。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具備報名資格: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公司法》第178條所列情形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