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參與產品項目立項可行性調研,參與系統方案設計修改;
b)擬制結構設計方案和項目計劃,研究開發新結構新技術,,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
c) 承擔產品結構、零部件的詳細設計修改;
d) 承擔樣機的研制、調試和相關技術;
e)公差分析和DFMA(面向制造和裝配的設計)檢查;
f)與制造工程師進行模具檢討;
g)模具樣品檢討、設計更改和零件最終的承認;
h)為EMI、ESD、安全和可靠性等各種測試提供機械支持;
i)解決產品開發中的問題、問題跟蹤以及與客戶討論技術問題;
結構(機械)工程師任職要求
a)大學專科及以上,機械、工業設計等相關專業;
b)2年工作經驗,26歲以上;
c)有醫療器械行業工作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