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司法領域社工
一、服務群體:群眾、企業及駐點單位
二、工作地點:南山區司法局及指定的區屬調解室
三、服務內容:
1.排查調處群眾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2.協助法官處理案件相關事務,包括案件資料的整理、歸檔和法律文書的起草;
3.參與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證據審核、法律適用的研究及相關法律咨詢;
4.完成用人單位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項目服務人員要求:
聘請用以擔任專職人民調解員的人選應具備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辦事公道,熱愛人民調解工作;
2.有社會責任感,無違法犯罪記錄;
3.社會工作、法學等相關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以及公文處理能力;
4.具有政法機關、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經歷的優先錄用,條件優秀者可放寬學歷要求;
5.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應急處理能力,能獨立承辦崗位工作要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