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崗位職責:
1.落實國資委和集團對下屬單位法治建設要求;
2.指導團隊為法務共享單位提供如下服務:
(1)合同管理、授權管理、案件管理、法律咨詢、工商登記等基礎法務服務;
(2)“三會”文件、重要經營決策、章程制度等合法合規性審查服務;
(3)法律培訓、法治宣傳等普法服務;
(4)重大項目法律支持。
3.負責法務合規中心的運營管理及日常管理。
任職要求:
1、學歷要求:第一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英語CET-4及以上水平。
2、年齡要求:原則上40周歲(含)以下,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5周歲。
3、工作經歷:8年以上法務合規管理工作經驗。
素質要求:
1、具備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并熟知法律法規、政策等有關規定。
2、具有較強的綜合判斷能力和解決復雜問題能力。
3、具有較強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有效協調內外部資源,合理安排工作。
5、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能對上對下、對內對外進行積極溝通。
6、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
7、具有較強的管理創新意識和進取精神。
8、具有積極的工作態度及服務意識、團隊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