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材料接收登記:接收并登記材料信息,打印粘貼二維碼,編制材料目錄,跟蹤材料流轉情況。
2.材料掃描:掃描材料,并整理妥當。
3.材料識別與分類:對掃描的證據材料按照歸檔目錄進行識別并編號分類。
4.材料轉交:將紙質材料移交辦案人員(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可配備云柜操作。
5.材料審查:追蹤收轉材料的辦理環節,審查掃描人員掃描材料是否準確,配合對本院電子卷宗的質量進行監管。
6.電子卷宗和紙質卷宗歸檔:協助書記員進行電子卷宗和紙質卷宗歸檔。
二、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形象較佳;
2.具有較強的與法官和輔助人員進行溝通的能力,能夠與法院工作人員同步上班,做到不斷崗,不脫崗,能夠提升質量與服務水平。
三、薪資待遇:20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