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制度與規劃: 依據化工行業安全法規與標準,結合工廠籌建規劃,制定安全管理計劃與制度,涵蓋日常操作規范、應急處理預案等。 確保安全規劃與工廠整體建設進度匹配,參與項目設計審查,從安全角度提出合理建議。 2. 風險防控: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識別籌建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如施工安全、設備安裝風險等,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對化學品存儲、使用環節進行風險排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監督危險廢物處理流程,防止環境污染。
3. 安全培訓: 為籌建團隊及施工人員組織安全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法規、施工安全要點、個人防護知識等。 定期組織安全意識提升活動,強化人員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建設安全有序。
4. 現場監管: 日常巡查施工現場,監督安全制度執行,檢查安全設施配備與使用,如消防器材、警示標識等。糾正違規操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遇突發安全事故,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與調查。
5. 溝通協調:與政府安全監管部門保持聯系,及時了解法規動態,辦理安全相關審批手續。與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溝通協作,解決安全管理問題,確保項目安全建設。
任職條件: 1. 安全工程、化工安全技術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8年化工或大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經驗,有新廠籌建安全管理經驗者優先。
3. 精通安全法規、標準,熟悉化工生產工藝、設備安全原理,掌握風險評估、安全評價方法。
4. 具備良好組織協調與溝通能力,能熟練使用安全管理軟件及辦公軟件,有較強的問題解決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
5. 需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