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崗位職責
1、負責建立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環境管理體系,編制各類環保制度,工作流程和標準,并監督執行。
2、負責項目施工和運營階段的污染源監測,確保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等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標準。
3、指導或監督環保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運行,定期檢查設備性能,確保其正常有效運行。
4、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記錄維護、檢修和污染物處理數據,確保數據可追溯。
5、制定環境監測計劃,委托或組織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如水質、大氣、土壤監測等)。
6、熟悉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政策,確保項目建設和運營全過程符合環保要求。并定期對法律法規新變化點結合現場進行培訓。
7、協助第三方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如環評批復、排污許可證申領等),配合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
8、組織制定并實施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和責任分工,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9、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環保培訓工作,制定培訓計劃,編制培訓教材,定期開展安全環保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10、組織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和季節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蹤落實,確保整改到位。
11、與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環保部門保持密切溝通與聯系,及時了解最新政策法規要求,辦理相關安全環保審批手續,確保公司合法合規運營。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安全或環保類相關專業
2.3年以上汽車整車制造相關企業安全環保工作經驗
3.熟悉安環工作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政策;工作細致耐心,具有較強的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