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課程標準制定教學計劃,設計趣味性、互動性強的音樂課程(如歌唱、器樂、音樂欣賞、基礎樂理、節奏訓練等);
2、教授基礎音樂知識(如音符、節拍、音階等),培養學生音樂感知力、表現力和創造力;
3、協助學校進行校園音樂活動,如合唱比賽、音樂節、元旦匯演、班級才藝展示等;
4、管理音樂教室設備、樂器及教具,定期檢查維護,確保課堂安全;
崗位要求:
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音樂教育、音樂學等相關專業;
2、擁有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書;
3、熟悉小學音樂教材,了解新課標要求,能獨立設計并實施小學音樂課程,包括聲樂、器樂、樂理、音樂欣賞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