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細致記錄來電、來訪人員并登記;
2.進行政策性房源銷售接待及銷售講解工作;
3.協助客戶完成購房手續,幫助客戶解決購房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4.遵守各項管理制度,熟練各項工作操作流程;
5.完成銷售任務和其他工作任務。
(二)任職要求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3年以上樓盤銷售工作經驗,形象氣質佳;
2.有工作激情和進取精神;
3.具有較強的溝通與談判能力,出色的營銷技巧、銷售技能與說服能力;
4.刻苦耐勞,積極樂觀,誠信務實。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處于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與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尚未解決的;
5.聘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影響錄用或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