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定和執行場館建筑物和設施設備的維保工作計劃、預算。
2、對甲方場館和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及時解決施工中
出現的技術問題和質量問題,確保甲方正常開展工作。
3、建立和完善設備管理制度和檔案,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
4、制定并落實維保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維保現場的安全管理,定期組織安全檢查。
5、對維保材料和設備的采購進行審核和監督。
任職資格:
1、50周歲及以下,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
2、具有5年以上物業工程維修工作經驗。
3、需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類別:高壓電工作業或《特種作業操作證》,類別:低壓電工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證(方向:制冷與空調作業);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證的其中任意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