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要求:
1.年齡30~45周歲,安全、環境或化工類相關專業,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
2.具有3年以上安全環保工程師工作經驗,危險化學品安全環保管理人員資質、掌握精細化工和石油化工安全環保和生產技術及相關安全環保知識。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優先考慮。
3.熟悉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熟悉安全環保行政管理部門相關辦事流程。
4.具有良好溝通、組織協調、語言表達、分析總結、團隊協作、應急處理、判斷和決策、創新和解決問題能力。
5.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辦公軟件等,有較強的自我學習能力、吃苦耐勞、有責任心。
6.具有化工生產管理和新建項目工作經驗者優先。
7.條件優越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條件優越者,薪資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