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報審計,財務審計,內部審計,離職審計,舞弊審計
1、認真執行財務法規、審計法規和公司有關文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審計的原則,完成上級授權的各項工作任務。
2、完成日常財務支出、經濟效益審計和財務專項審計工作,以及審計調查工作。
3、負責完成企業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4、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運營提供增值服務。
5、對其任職單位財務支出活動的合規合法性、遵守財經紀律的嚴肅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進行審計。
6、檢查、復核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7、編寫審計工作底稿,進而編制審計報告,確保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目的。
8、整理、歸檔監察審計資料,管理監察審計檔案。
9、根據本部內審計任務及工作情況,服務工作統一安排,完成交給的其他監察審計項目工作。
10、參與配合基建修繕項目監察審計工作。
11、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項及疑難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并提出問題處理辦法和意見。
12、監督被監察審計單位執行監察審計決定情況。
13、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相關財務、審計專業。
2、相關工作年限5年以上,有事務所工作經驗或企業內審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