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三年以上下列款項相關工作經驗之一:
(一)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及相關資產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機構從事證券資產管理、自有資金證券期貨投資等相關業務,并擔任基金經理、投資經理、信托經理等以上職務,或者擔任前述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具有相當職位管理經驗;
(二)在地市級以上政府及其授權機構控制的企業、上市公司從事證券期貨投資管理相關工作并擔任投資負責人,或者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具有相當職位管理經驗;
(三)在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并擔任基金經理以上職務,或者擔任高級管理人員,其任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運作正常、合規穩健,任職期間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四)在受境外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資產管理機構從事證券資產管理等相關業務,其任職的資產管理機構應當具備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
二、、業績要求
有主導投資項目股權并購或轉讓等方式退出,或者其他符合要求的投資管理業績,其中主導投資相關人員主持盡職調差、投資決策等工作,業績要求應當提供盡職調查、投資決策、工商確權、項目退出先關材料。
五、遵守職業道德,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或其他禁止性情形;
六、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指引第 3 號——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規定的其他要求。
任職要求:
1、統招一本學歷及以上,財務、審計等專業;
2、具備一定的數據分析能力,責任心強,工作細致踏實,能接受經常出差,具有較好執行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3、熟悉股權投資全流程,獨立負責過多個股權投資項目,能獨立運作PE投資項目;
4、必須取得基金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