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能源集團總部財務管理工作;有集團公司和集團中心財務管理的經驗
2.負責能源集團總部融資管理工作(公司資金來源為國資局,目前融資任務相對較少);
3.負責完善財務制度體系,建立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財務核算體系和財務監控體系,進行有效的內部控制;
4.統籌能源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預算管理、稅務籌劃、會計核算等方面工作。
任職資格:
1.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財務管理或相關專業;
2.擁有會計中級或以上職稱,熟悉國家財務、稅務、審計等相關法規政策;
3.有大型集團化企業、國企財務管理或上市公司從業經驗。
本崗位屬于準東能源集團(國企)正式編制內人員,國有獨資、周末雙休、法定節假日、提供食宿(單身公寓),每周有烏市、昌吉、阜康、奇臺、吉木薩爾等東三縣的往返通勤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