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公司所有動力設備設施、照明及通訊線路的維護和管理;
2.負責公司新設備、自制設備或更新改造設備電氣部分的安裝、調試、驗收工作;
3.負責執行公司年度動力設備設施、電氣系統及機械設備電氣部分的安全普查工作,認真分析,得出結論。為來年生產及動力、電氣修理計劃下達提供依據;
4.負責執行公司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大、項修計劃.并認真填寫 設備修理報告書;
5.負責執行公司設備電氣部分一、二級保養計劃.整理設備管線,更換老化線路及舊損電器元件。并對一、二級保養認真做好記錄;
6.負責執行臨時設備電氣故障修理,認真填寫修理單;
7.負責公司動力設備設施、電氣系統及機械設備電氣部分的巡回檢查工作,點檢、測試、記錄、觀察設備的運行狀況和安全設施的完好程度,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和隱患,采取相應維護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任職要求:
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2.具備本崗位技術能力熟悉并掌握本崗位職責,具有本崗位初級及以上技能;
3.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
4.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對企業的忠誠度;
5.能倒班。
原標題:《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