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歷/專業: 大專及以上學歷;地質工程、水文地質工程、環境地質等相關專業:
2.經驗要求:具有地質勘查;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勘査設計;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土地復墾;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勘查、設計報告編制等相關工作經驗;壓覆礦產評價;
3.能力要求:具有較強的項目組織、協調、溝通能力,能夠利用CAD和Mapais等相關辦公軟件,對地質資料進行分析,獨立編制相關報告;熟悉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相關行業的有關政策和標準;
4.組織協調地質工程專業相關外業工作,參與工程項目后期服務,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技術問題等;
5.工作積極主動、態度認真負責;
6、有相關職稱證書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