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對項目的環境因素進行審計檢查,控制和策劃重要環境因素,做出環境評估并提供意見。
2. 針對項目的施工特點和主要存在的環境保護問題,制定詳細可行的防控措施。
3. 負責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的教育培訓、信息交流工作。
4. 提供環保專業工程技術咨詢,組織、督促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負責環保水保記錄資料的管理。
崗位要求:
1. 環境工程、環境科學、水文地質、地下水工程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 40周歲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礦山環保工作經驗,熟悉國家及地方安全環保相關法律法規。
3. 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有相關國家注冊類證書,持有環保工程師證書者優先。
4. 工作地點為井陘縣,服從公司統一調配。
工資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