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制定監理機構規章制度,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簽發監理機構內部文件。
2、確定監理機構各部門職責分工及各級監理人員職責權限,協調監理機構內部工作。
3、指導監理工程師開展監理工作。負責本監理機構中監理人員的工作考核,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根據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調整監理人員。
4、主持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發包人批準。
5、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資金流計劃。
6、組織或授權監理工程師組織設計交底;簽發施工圖紙。
7、主持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例會和監理專題會議。
8、簽發進場通知、合同項目開工令、分部工程開工通知、暫停施工通知和復工通知等重要監理文件。
9、組織審核付款申請,簽發各類付款證書。
10、主持處理合同違約、變更和索賠等事宜,簽發變更和索賠有關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實施中的協調工作,調解合同爭議,必要時對施工合同條款做出解釋。
12、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現場施工人員或技術、管理人員。
13、審核質量保證體系文件并監督其實施情況;審批工程質量缺陷的處理方案;參與或協助發包人組織處理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
14、組織或協助發包人組織工程項目的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合同項目完工驗收,參加階段驗收、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5、簽發工程移交證書和保修責任終止證書。
16、檢查監理日志;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組織整理監理合同文件和檔案資料。
17、負責所監理項目的正常運行,是項目監理質量、進度、安全、文明、資料的第一責任人;
18、負責項目監理部團隊建設,負責對監理工程師、監理員進行業務培訓;
19、負責所監理工程的監理費回收工作;
20、負責落實項目管理部及公司領導交辦的任務。
任職資格:
1、持證上崗,本科及以上學歷。(有水利部監理工程師,住建部監理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稱優先考慮)
2、要求有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房建工程、電力工程、機電設備等相同工作崗位五年以上;
3、 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有良好的職業操守。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補充醫療保險、帶薪年假、績效獎金、節日福利、員工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