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
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1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 1許可項目: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一般項目:染料銷售;專業設計服務;涂料銷售 (不含危險化學品);建筑材料銷售;輕質建筑材料制造;門窗銷售;承接總公司工程建設業務;金屬門窗工程施工;建筑砌塊銷售;互聯網銷售 (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保溫材料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建筑陶瓷制品銷售;家居用品銷售;平面設計;地板銷售;照明器具銷售;隔熱和隔音材料銷售;家具安裝和維修服務;輕質建筑材料銷售;建筑防水卷材產品銷售;家具零配件銷售;建筑用金屬配件銷售;人造板銷售;光纜銷售;鑄造用造型材料銷售;家用電器安裝服務;電線、電纜經營;日用品銷售;建筑裝飾、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屬制品制造。1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