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學歷(綜合能力強的人選可放寬),211/985,海外留學經歷plus
2. 法學專業背景,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3. 熟悉醫藥/器械研發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
4. 有4年律師/法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醫藥/器械領域研發相關法律工作經驗;
5. 英語可作為工作語言,能口語交流,有能力支持業務談判、英文協議起草審核工作。
工作職責:
1. 主要支持研發體系各業務部門專職法律事務,負責起草、審核、修改相關研發領域合同、法律文件、規章制度、擬定協議范本
2. 參與業務部門重點合同項目前期盡調、談判、履約咨詢以及糾紛處理
3. 對醫藥產品研發業務進行法律合規風險評估及提示、給予可行性執行建議
4. 對研發領域業務人員進行加日常法律、專項培訓
5. 其他領導交代的法律合規相關工作
關鍵詞:
臨床前、早研
臨床:CTA、CRC(SMO)、CRA、CRO
研發/開發:合作技術開發協議,CDMO(委外生產)、MAH(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