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規定,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制度,并督促執行;
2、負責組織相關安全檢查或防火巡查,并對發現隱患督促落實整改;
3、負責組織員工開展相關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消防安全培訓等;
4、負責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培訓和演練;負責公司兼職義務消防隊建設和培訓;
5、負責消防中控室及應急調度指揮中心的日常運維及管理;
6、負責組織公司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的配置和檢維修工作;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測;
7、負責建立、整理相關安全管理檔案及消防管理檔案組織;
8、負責事故事件管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開展調查處理,并總結經驗教訓;
9、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廠區內動火作業日常管理;
10、負責與公司消防管理部門、屬地消防支隊的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