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根據上級單位指示,組織開展反腐倡廉、職業操守、廉潔自律宣傳教育,推進廉潔文化建設;對各單位干部的考核、選拔任用和評優評先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或建議;督促各單位完成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工作;
2.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檢查“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干部員工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及“四風”問題的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合規教育、廉潔警示教育等培訓活動;
3.歸口管理公司問責工作,負責公司問責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管理。協助對上級單位紀委直接調查的和其他單位移送的問責案件進行審理,提出問責處理建議;對各單位的問責工作進行督導;
4.協助受理和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并做好案件處理結果的回復工作。對于重大案件,及時向公司黨委和上級單位紀委報告;協助受理違規違紀人員的控告和申訴;
5.負責風險合規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負責監測、預警、提示各單位存在的各類風險信息和風險隱患,根據上級單位指示要求各單位開展專項排查及研究;
6.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規建議,協助上級單位完成內部巡察、審計工作;
7.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基本要求:中共黨員,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優先考慮;
2.知識:具備一定的政治理論素養、法律素養,了解勞動法、公司法等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優先;
3.經驗:有企事業單位紀檢方面工作經驗、風險管理、法律事務或內控工作經驗優先;
4.技能技巧:較強的公文撰寫和文字表達能力,熟練運用OFFICE等辦公軟件等;
5.能力:有較強的溝通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團隊意識、突發事件應對處理能力;
6.個人素質:邏輯嚴謹,條理清晰,文字功底過硬,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合規意識,做事沉穩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