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條件:
1、35周歲以下優先,醫藥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條件優秀者可以放寬;
2、接方、審方人員需要具有中藥師及以上專業任職資格;
3、責任心強、嚴謹細致,確保煎藥質量與患者用藥安全。
崗位職資:
1、負貴對醫療機構代煎、代配處方的接收和審核;
2、根據醫院的需求和流程開展審方、調配、留樣工作,維護環境和安全;
3、負貴審核已調配好的藥品是否規范,檢查調配的處方有無按處方的要求對需要特殊處理的飲片進行處理,有特殊煎煮要求的藥品是否單包并標注;
4、建立代配登記本,記錄代配時間、藥材用量、代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