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施工技術、技術工作的統一管理,實施總工程師技術負責制。
2、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上級基本建設、科技工作等有關方針、政策、指示、法規、規范、規則和技術標準,不斷提高工程質量和施工技術水平。
3、負責組織對全部施工圖的會審,主抓技術管理和重大技術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
4、組織審查施工方案的研討、分析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解決有關技術問題和協調內外關系。
5、負責制定保證工程安全、質量的技術實施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與施工相關的環境保護等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強化質量監督,解決工程建設質量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6、負責技術管理基礎工作,貫徹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指導思想,結合施工生產,組織開展科研攻關活動,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主持或參加有關科學技術、QC攻關等活動和技術合作事宜。
7、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先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負責本項目部科技研發項目的申報、實施。
8、調查、研究、審理、總結分管工作,及時為經理提供強化管理和決策的建議。
9、組織參加設計交底、交樁及開工前復測工作;組織參加項目部對項目分部的全面技術交底工作,負責項目部對現場監理的聯絡與協調。
10、分管工程部及職工培訓工作。
11、負責項目部對設計院的聯絡與溝通,即使索取設計資料。
12、完成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3個10萬平米以上項目。
職位福利:包吃、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