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小區的治安管理、車輛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消防工作控制程序所涉及的各項工作得到全面落實;
3、負責車輛管理控制程序所涉及的各項工作得到全面落實;
4、負責制定轄區內突發事件反應預案,并確保得以落實;
5、負責處理業主因小區秩序服務方面所提出的投訴并對投訴處理的結果負責;
6、每天巡視小區,外包人員的管理和工作情況,保證在崗人數和品質服務質量。
7、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物業管理等相關專業,退伍軍人優先;
2、3年以上物業秩序條線工作經驗和物業管理經驗;
3、持有《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上崗》證書或《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優先;
4、具備優秀的領導能力、統籌計劃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