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行業規定、監理合同和公司相關規定,履行總監理工程師應盡職責。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規范、規程、標準等各項技術管理規定,制定項目監理工作方針和基本工作流程。
3、總監理工程師為監理部的全權負責人,代表我公司全面負責履行與發包人簽訂的監理委托合同中規定的監理權利、義務和職責,領導項目全體監理人員,實施對工程的全面監督和管理。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執行能力。
3、大專(非函授)及以上學歷,有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監理、建筑工程技術、建筑工程監理、市政工程專業、工程測量、機電設備安裝等工程類專業,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行業(其中從事監理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并持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證和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或總監理工程師證(水利相關高級工程師和水利監理工程師),年齡50周歲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素質。
5、需派往駐地項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