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監督公司及外協單位對通勤車輛、物資運輸車輛、工程車輛開展風險辨識,落實防范措施。
2.對公司及外協單位通勤車輛、物資運輸車輛、工程車輛的準入、運行等實施監督管理。
3.督促公司及外協單位通勤車輛、物資運輸車輛、工程車輛性能定期檢測,對檢測異常的車輛、工程車輛提出整改要求。建立健全通勤車輛、物資運輸車輛、工程車輛監督檢查制度和相關標準,監督各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對查處的隱患問題督促落實整改。
4.負責礦區道路安全設施設備安裝、維護,提高道路安全通行標準。監督公司及外協單位開展車輛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監督公司及外協單位開展車輛傷害事故應急演練。參與礦區車輛傷害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