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 技術管理
組織編制生產計劃,監督采礦/選礦技術政策落實。
指導技術人員開展科研技改、技術攻關及設備更新。
2. 安全與合規
負責礦山安全技術研究,審查災害預防計劃及作業規程。
確保生產符合環保及安全標準。
3. 團隊協作
協助礦長協調生產管理,培訓技術人員。
任職條件:
1. 工作經驗
5年以上礦山技術管理經驗,其中至少2年擔任金礦總工程師或同等職務。需全面負責過中型以上黃金礦山的技術管理工作,包括采礦、選礦生產流程設計、安全技術研究等。
2. 核心技能
精通礦山開采規劃、開拓部署、設備更新及技術改造。 具備災害預防、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及事故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