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董事長所需的文字性材料,要求有較強的文字組織能力;
2、具有較強的專業素養,法律思維嚴謹,可獨立解決房地產、建設工程相關復雜糾紛案件;
3、參與公司有關重大決議、規章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審查;
4、負責檢查監督合同履行情況,協調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法律問題,盡量避免合同糾紛產生;
5、負責解答、協助咨詢公司及各項目法律事務;
6、負責代表公司參與法律事務的協商、調解、訴訟與仲裁活動,解決公司有關經濟往來中的法律事務。
任職要求:
任職資格:
1. 基本條件
· 法學碩士及以上學歷,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 8年以上法律工作經驗,5年以上集團法務管理經驗;
· 熟悉企業合規、合同管理、知識產權及訴訟仲裁全流程。
2. 核心能力
· 具備法務戰略規劃及體系搭建經驗;
· 精通合同審核、合規管理及法律風險防控;
· 擅長訴訟案件處理及外部資源協調;
· 有法務團隊組建及管理經驗。
3. 優先考慮
· 有上市公司或跨國企業法務經驗;
· 英語流利(涉外業務需要)。
4. 個人特質
· 商業思維敏銳,能平衡風險與業務發展;
· 溝通協調能力強,適應高強度工作。
條件優秀者任職條件可適當放寬,同時歡迎經驗豐富的退休人員加入,薪資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