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執行校園安全助理工作內容,落實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編制或完善應急預案、規范文件,協助處理突發安全事件,督導安全工作進展。
聘用要求:(一)經驗與能力要求
3年以上行業安全管理經驗,或2年以上校園安全、后勤服務、總務等相關領域工作經歷;
熟悉中小學安全管理規范(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具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能快速協調資源解決問題;
熟練使用電腦及常用辦公軟件;
良好的普通話溝通能力,具備英語流暢溝通能力者優先。
(二)素質與特質要求
生活閱歷與人格特質:成熟穩重,具備同理心,能理解學生成長需求及家長關切,善于處理復雜家校關系;
抗壓能力強:能適應教育行業節假日值班、突發安全事件隨叫隨到的工作節奏;
教育情懷與職業認同:熱愛教育事業,認同學校"未來教育"理念,愿意深耕校園服務場景,以提升師生服務保障為己任;
具備服務意識與責任心,注重細節,愛護孩子。
(三)資質與證書(優先項)
持有安全管理相關證書(如注冊安全工程師、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等);
有安監、警察、部隊、消防、法律行業工作經驗,熟悉安全類法律法規(如《反恐怖法》《消防法》《民法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