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履行《教育法》、《教師法》關于教師應盡的義務和職責,履行學院規定的要求;
2、承擔相應的教學任務,指導實驗實習,社會調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工作;
3、編制學期授課計劃,備課、授課、課外輔導與答疑、作業布置與批改,并做好教學分析,及時報送各類教學資料;
4、按時參加所在院系的教學討論以及與之相關的活動;
5、積極協助和服從學院、部門的工作安排。
經驗要求: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擬承擔課程:
1、輻射安全防護技術
2、放射化學
3、物理污染檢測
4、安全管理學
5、環境電離輻射檢測
6、環境電磁輻射檢測
7、輻射劑量學
8、核通風與空氣凈化
9、核與輻射安全法規
10、核工程與核技術
11、核與輻射檢測防護技術
12、環境監測技術